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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很多企業老板都會問員工曾經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話,是否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武漢法律顧問就這問題作出如下解釋:根據《勞動法》*25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1994]289號)中對此條款作了具體解。 刑事責任是指: 1、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
運輸合同 【定義】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承運人的強制承諾義務】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承運人的安全運輸義務】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承運人按約定或通常路線運輸義務】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
為了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勞動合同必須約定的事項有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等八項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是建立勞動關系,但建立勞動關系必須明確期
【非全日制用工定義】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口頭訂立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者可在多個單位服務】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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