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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一、越南商標法律 2005年11月,越南頒布了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并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2018年1月15日,越南知識產權法*四次修正案生效。 二、越南商標注冊概況 越南商標遵循“申請在先”原則。越南為馬德里成員國,既可以選擇在越南進行單獨商標申請,也可以選擇通過馬德里*越南申請商標。公司和個人均可以在越南申請商標注冊。 三、越南商標注冊詳細介紹 越南商標注冊程序為:申請-形式審查-
一、姓名權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的保護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 二、商號權 商號是企業名稱的**部分,是不同企業相互區別的主要標志,是企業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現,商號權的獲得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 三、** **是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企業或個人可將獲得許可使用的肖像申請為注冊商標,如“老干媽”商標即為其企業法人代表陶
商標審查趨勢日漸嚴格,近期多出現因“商標不規范書寫”而駁回的情況,這類駁回適用《商標法》*十條*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識,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將“不規范書寫漢字”的商標明確列為禁止注冊和使用的范疇。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商標標識誤導社會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對于漢字的認知,以保護*傳統文化。未成年人在接觸到“不規范書寫”的漢字時,可能會誤認為這是一種正確的寫法,此類商標在實際
商標使用證明 商標未使用可為撤銷商標理由,欲避免因未使用而被撤銷,商標應在下列期間具有使用事實: 1. 自申請日起3年內,須提出**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于期限內提出,如該商標尚在申請階段,申請案會被自動放棄;或如在此3年期限之中,商標已獲準注冊,該注冊商標會被視為自動撤銷。 2. 自注冊日起5年內,須提出*二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提出則商標自動撤銷。商標注冊人應在注冊滿5年后(有1年寬限期,即為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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