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1、該商標和一個已存在的注冊商標或和一個在先申請的審理中的商標近似,這是拒絕注冊中較常見和較需認真對待的理由。 2、該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 3、該商標是個人姓氏。 4、缺乏顯著性不能用作商品或服務商標。 5、商標具有地理描述或錯誤的地理描述。 6、商標屬于商標法禁用條款的內容,例如由旗幟或徽記組成或由不道德的、欺騙性的或誹謗性的要素組成的商標。 為了避免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注冊美國商標時應
1、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3、商標的中文與其他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4、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5、
一、概要 1、海地商標法較初頒布于1954年7月17日并于1954年11月16日生效。該商標法于1956年7月15日、1960年8月28日和1964年6月18日三次進行修訂和增補。1964年6月18日修改后的商標法令規定商標注冊申請必須提交到海地商業部。1964年6月19日前核準注冊的商標在提交續展時應到海地商業部登記備案。 2、海地商標權的獲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則。 3、依據商標法規定,海地接受商品
一、越南商標法律 2005年11月,越南頒布了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并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2018年1月15日,越南知識產權法*四次修正案生效。 二、越南商標注冊概況 越南商標遵循“申請在先”原則。越南為馬德里成員國,既可以選擇在越南進行單獨商標申請,也可以選擇通過馬德里*越南申請商標。公司和個人均可以在越南申請商標注冊。 三、越南商標注冊詳細介紹 越南商標注冊程序為:申請-形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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