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一、巴拿馬概要 1.巴拿馬規定,商標權的**基于注冊原則。 2.在巴拿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申請注冊。 3.自1981年8月起,巴拿馬采用商品和服務**分類。目前,巴拿馬是1929年泛美公約 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二、巴拿馬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及申請人shenfen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fuyin件;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
1、商標復審 商標收到商標局的下發的駁回通知,并不意味著商標無法注冊成功。在規定期限內,商標申請人若不服商標局的審查駁回意見,可以向商標評審**提起駁回復審申請,陳述復審理由,請求二次審查,還是有成功的希望。 2、商標分割+復審 如果是商標部分駁回,可以對通過部分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分割申請,可將通過部分的商品與駁回的商品分開,**進入初審公告,注冊下來獲得使用權,再對駁回的商品做復審申請。 3、商
方法1、中英文對照法 用中英文對照法命名商標,便于國內企業開拓**市場,為今后申請境外商標提前做好了準備。例如:“海爾”中文商標,與之對應英文商標“Haier”。 方法2、企業名稱法 如果企業的名稱不長還并且朗朗上口,申請人可以直接將企業名稱申請注冊為商標。如:美的、榮事達等。這樣做的好處是如果商標**度越來越高,企業的**度也就越來越高,在宣傳商標的同時也推廣了企業,一箭雙雕。 方法3、創始人命
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的其他區別 1、注冊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而使用許可實質上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展。 2、在轉讓中轉讓人不再享有商標權,不負有監督受讓人使用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而在使用許可中許可人繼續擁有商標權,負有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 3、在轉讓中,轉讓人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權、轉讓權、使用許可權和法律訴訟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在使用許可中,被許
公司名: 杭州卓信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卓信小祝
電 話:
手 機: 13575711280
微 信: 13575711280
地 址: 浙江杭州江干區錢塘航空大廈2幢2806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