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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其原理是以砂、砂礫石等原材料換置軟基處理,與未結構加固的一部分造成復合型地基,保證提高地基抗壓強度的目地。換置法又分成:(1)振沖換置法(或稱碎石樁法) 碎石樁法是利用一種單邊或雙重震動的沖針,邊噴髙壓水流邊下沉成樁,接著邊填寫砂礫石邊振實,造成碎石樁。土樁和原來的粘性土構成復合型地基,以提高地基承載力和降低地基沉降。適用范圍:可用地基土的不排水管道抗拉強度**出20kPa的污泥、淤泥質土
強夯法即強力夯實法,又稱動力固結法。是利用大型履帶式強夯機將8-30噸的重錘從6-30米高度自由落下,對土進行強力夯實,迅速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及壓縮模量,形成比較均勻的、密實的地基,在地基一定深度內改變了地基土的孔隙分布。強夯法施工已廣泛運用到高速公路鐵路,機場、核電站、大工業區、港口填海等基礎加固工程。優點工期短、效果好、造價低。適用范圍編輯1、經過多年的實踐及強夯設備的較新,強夯法施工已廣泛運用
工程降水是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開挖深基坑,由于含水層被切斷,在壓差作用下,地下水必然會不斷地滲流入基坑,如不進行基坑降排水工作,將會造成基坑浸水,使現場施工條件變差,地基承載力下降,在動水壓力作用下還可能引起流砂、管涌和邊坡失穩等現象,因此,為確保基坑施工安全,必須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 亦稱降水工程。當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埋置深度在地下水位以下時,為保證土方施工的順進行、確保土方邊坡的穩定,
當前,在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工程不斷增多的新常態下,如何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不斷改進完善項目管理方式,將廉政建設**融入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為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夯實廉政“基礎”。今年以來,市委、市**針對**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加強制度建設,經過多次組織調研、多輪修改完善,制定出臺了陽光防范體系系列文件,著力在**投資工程建設領域規范權力運行,構建陽光防范體系。這項工作,既是省紀委
公司名: 徐州萬科降水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 史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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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蘇徐州豐縣豐縣鳳城鎮史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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