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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衛生行政許可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和《**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審改辦國家標準委關于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通知》(審改辦發〔2016〕4號),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省級涉水產品是指《涉及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檢驗檢測機構認定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衛監督函〔2017〕180號),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檢驗應當在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并在資質認定證書附表所列范圍內開展檢驗檢測活動。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檢驗機構及出具的相關檢驗報告要求如下: 一、涉水產品檢驗應按照《衛生部關于印發〈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1號)、《衛生部關于印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
抑菌效果檢測你了解多少抗菌檢測定義檢測一些材料對某些微生物的抑制作用,包括細菌檢測、霉菌檢測。抗菌檢測范圍日化產品、消毒產品、涂料漆膜、金屬材料、建筑材料、陶瓷、皮革、紡織品/針織品、高分子材料、包裝材料、納米材料、光催化材料、絕緣材料等。測試菌種細菌:大腸埃希氏菌、金黃色葡萄菌、表皮葡萄球菌、藤黃微球菌、變異鏈球菌、肺炎克雷伯氏菌、綠膿桿菌等伯氏菌:白色念珠菌等霉菌:黑曲霉、球毛殼、出芽短梗霉菌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評價應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衛生學評價和竣工驗收衛生學評價。(2)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裝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建筑內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管理單位應當關閉相關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并進行衛生學評價,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2.評價內容與方法(1)設
公司名: 廣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 楊工
電 話: 020-61307680
手 機: 13822200442
微 信: 13822200442
地 址: 廣東廣州黃埔區科學城尖塔山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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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址: ggtest.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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