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1 什么是報廢車?(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脫檢三個周期的要強制報廢(2)經營客車10年(有地域8年),盡量報廢。(3)大型貨車15年強制報廢。(4)別的按規定盡量報廢的車輛。(5)年檔不能依據的,尾氣檢測不能過關的車輛。不一致技術標準的車輛。2 報廢車具有的安全隱患?(1)車輛安全風險重。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間長,零件較為較為嚴重變老損壞,車輛操作步驟敏感度、穩定性、剎車踏板板特點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十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提出檢驗標志申請。 車輛所人有向公安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后,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4年*6號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較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3﹞18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老舊汽車報廢較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公告如下: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并于當年較新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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