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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固定服務:顧問律師上門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法律咨詢服務;上門作針對性的法律服務講座;可隨時預約到律師樓或電話咨詢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6、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管理體系例如:“合同欺詐和陷阱;商業業務或交易違法或非法;債務人逃債、廢債、欠債;商業秘密、專利、著作權(版權)糾紛;不容忽視的勞資糾紛;某些行政機關的違法或非法濫用職權……”,這些司空見慣的法律風險和陷阱時時刻刻都在威脅著公司企業的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共和國合同法》百一十五條【定金】當事人可以依照《*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法律依據: 《*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百四十九條關于定金問題。所謂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其目的在于證明合同成立和擔保合同債
執業經歷:戴律師于2002年通過首屆國家司法考試并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在婚姻家庭、房產糾紛、損害賠償、公司法律事務等領域經驗豐富,思路清晰獨特,積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委托人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德國、日本、比利時等國家的公民和法人。 戴律師始終堅持“專業、誠信、精益求精”的辦案理念,其專業辦案風格獲得委托人高度評價。債務糾紛起訴書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單位、
審理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案 號:?(2019)津02民終2688號案 由: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裁判日期: 2019年06月06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津02民終2688號上訴人(原審被告):劉某,男,1958年4月12日出生,漢族,無職業,住天津市濱海新區。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逯某,男,1946年1月13日出生,漢族,津南區人才服務中心退休工人,住天津市東
公司名: 上海申倫(天津)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戴律師
電 話: 13821592924
手 機: 13821592924
微 信: 13821592924
地 址: 天津南開鼓樓天津市南開區南馬路中糧廣場2908室 地鐵鼓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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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址: smqgzj.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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