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僅提交下列證據,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1.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合同;2.書面證言;3.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視聽資料、網站信息等;4.實物與復制品。
按商標結構分類 1、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2、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對象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
?2011年,緱某、任某申請注冊“摑足”商標,于2013年2月14日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商品為腌制菌塊、腐乳、豆腐、豆腐制品、腐竹。2019年1月,青島某公司對該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后該商標經核準被轉讓予濟南某餐飲公司。?2020年3月9日,國知局作出 “摑足”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裁定訴爭商標無效。濟南某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中,該公
4月1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小米汽車”商標,**分類為手工器械,注冊號54856491,目前商標狀態為商標申請中。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車”商標曾于2021年3月12日被申請注冊,申請人為紹興冀祥紡織品有限公司,**分類為廣告銷售、運輸工具,目前商標狀態為商標申請中。?據報道,3月30日,小米集團發布公告稱,董事會正式批準智能電動汽車業務立項,擬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負責智能電
公司名: 深圳聞方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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