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僅提交下列證據,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1.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合同;2.書面證言;3.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視聽資料、網站信息等;4.實物與復制品。
以下情形,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1.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權的聲明;2.未在公開的商業領域使用;3.僅作為贈品使用;4.僅有轉讓或許可行為而沒有實際使用;5.僅以維持商標注冊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一)商標注冊制度概述柬埔寨知識產權局負責柬埔寨的商標注冊申請受理與審查, 主要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證—公告。柬埔寨采用公告后置制度, 在商標申請人獲得權利證書后才會進行異議公告(3個月)。 若被提出異議需及時答復, 否則將被視為放棄注冊商標。 因此, 申請人需持續關注商標注冊后的公告情況。柬埔寨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 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 到期日前6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 寬展期為6個
1.積極應對企業商標權益在海外被侵害時應積極應對, 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些案例已表明, 中國企業有能力在海外商標被搶注和侵權時成功維權。 一些企業因維權信心不足而選擇忍讓、退卻甚至放棄自己的商標, 損害自身知識產權權益的同時, 也有可能進一步助長商標搶注者或侵權者氣焰繼續進行類似行為并從中獲利。2.制定策略當商標權益在海外被侵害時, 建議企業根據實際情況, 結合發展需求, 審慎考量、
公司名: 深圳聞方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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