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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若化妝品標簽存在《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瑕疵,企業可以采取哪些改正措施?
化妝品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企業應當及時予以改正,可以重新印制標簽,也可以通過粘貼覆蓋的形式對瑕疵進行改正,但改正后的標簽應當清晰、持久,易于辨認、識讀,不得有印字脫落、粘貼不牢等現象。
根據《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八條規定:以暗示含有某類原料的用語作為商標名,產品配方中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使用目的進行說明;產品配方不含有該類原料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明確標注產品不含該類原料,相關用語僅作商標名使用。通用名應當準確、客觀,可以是表明產品原料或者描述產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別的詞匯的,應當與產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產品中產生
化妝品備案注冊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包裝、美白、命名、原料、配方等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生產經營者行為,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整理了化妝品注冊備案工作發現和化妝品業界反映的問題,并依據我國現行化妝品法規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逐一進行了解答。 問:進口產品原包裝上標注了我國法規禁止標注的內容,如產品宣稱中有“抗炎癥成分”表述等,注冊或備案時應當如何申報? 答:進口產品原包裝標注內容不符合我國化妝品法規相關要求的,首先應當結合產品
01近期普通化妝品(牙膏)備案管理系統的“產品安全評估資料”模塊新增了“安全評估附件類型”的選項,應如何進行勾選?答:為方便查詢統計完整版安全評估,新增該選項。備案人如提交完整版安全評估報告附件則應勾選“完整版安評報告”;如根據《化妝品安全評估資料指南》第二類化妝品要求,提交化妝品安全評估(完整版)基本結論作為附件的,應勾選“安全評估基本結論(報告由企業自行存檔)”;如提交簡化版安評報告的,不必勾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國際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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